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二期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二期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化工仓储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莱阳市莱山路南、海河路西的莱阳经济开发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起,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185****5273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3476万于莱阳市莱山路南、海河路西的莱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化工仓储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900平方米,年周转化工原料57000m3(含氟硅酸32500m3、氢氯酸18500m3、烧碱6000m3)。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结合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的运营情况调查,一期年周转化工原料51000m3(含氟硅酸32500m3、氢氯酸18500m3);二期年周转化工原料1780m3(含氟硅酸500m3、氢氟酸1280m3)。项目二期不新增职工,从厂区现有职工调配;依托一期已建1#车间进行化工原料储罐的布设。目前环评阶段作为备用车间的2#车间尚未建设,考虑到酸碱物料置于同一车间存在安全隐患,故环评阶段设计的液碱储罐目前也未设置;新增一个氢氟酸储罐、同时氟硅酸储罐数量也较环评阶段有所增加,经过分析与核算,以上变动不会构成重大变动,故进行项目二期验收。一期、二期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45.43平方米,年周转化工原料52780m3(含氟硅酸33000m3、氢氯酸18500m3、氢氟酸1280m3)。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5月,潍坊誉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专章》,2021年6月15日,取得了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该项目的批复(莱环报告表〔2021〕25号)。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始建设,2022年11月建成投产,并于2022年11月21日完成该项目的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70682068729447D001Z;于2022年12月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370682-2023-8-M;于2023年01月完成了企业自主验收。项目二期于2023年2月开始建设,2023年3月建成投产,并于2023年3月24日完成了该项目的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编号为91370682068729447D001Z;公司于2023年3月修编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370682-2023-46-M。
3.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的22%。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二期环评文件及批复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项目目前建设内容的物料(氟硅酸、氢氯酸、氢氟酸)储罐与环评及批复相比均有所变化(增多、减少、新增),物料(氟硅酸、氢氟酸)年周转量、厂区最大暂存量(氟硅酸、氢氯酸、氢氟酸)有所增加,经比较计算,以上变化不会导致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率亦不超过10%,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吸收塔产生的含酸溶液返罐储存,随物料外售。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氟硅酸、氢氯酸、氢氟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少量呼吸废气、装卸废气以及少量汽车尾气。
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水吸收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装卸废气经移动管道收集、水吸收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采取限制车速,厂区绿化等措施。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泵类噪声以及车辆噪声。公司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限制车速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四、验收监测结果
2023年4月13日-4月14日,山东乾昇检测有限公司对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二期进行竣工验收检测。验收检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检测报告》(NO:乾昇(E检)字(2023)第0410号)表明:
1.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9mg/m3;氟化物0.007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氯化氢、氟化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检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限值要求。
五、排污许可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2023年3月24日,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了排污许可登记变更,登记编号为91370682068729447D001Z。
六、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竣工验收检测结果表明,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二期的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七、验收结论
验收检测期间,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二期无重大变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批复及有关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二期的《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可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