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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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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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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办事处背儿山路1638号,利旧现有厂区的车间进行扩建,不增加占地面积。项目在1#车间新增 20台注塑机,在2#车间、5#车间各建设1条塑料零部件自动喷涂线,以环氧底漆、水性漆等为原辅材料,年产塑料零部件1200万件,年喷涂塑料零部件60万件。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项目(一期)在1#车间新增20台注塑机,在2#车间建设1#塑料零部件自动喷涂线,年产塑料零部件1200万件,年喷涂塑料零部件30万件。

项目(二期)在5#车间建设2#塑料零部件自动喷涂线,年喷涂塑料零部件30万件。项目(二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年运行300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8月,河北启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9月23日,项目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的环评批复(青环西新[2021]272号)。

20221月11日,公司组织专家完成了项目(一期)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

2022年9月,项目(二期)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3.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67%。

项目(一期)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项目(二期)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2.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的“5#车间建设2#塑料零部件自动喷涂线”,包括生产设备、污染治理设施及公用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二期)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相比,变动如下:

项目环评批复2#自动喷涂线喷漆、烘干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2#废气混合箱混合,经“2#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

项目(二期)实际建设2#自动喷涂线喷底漆工序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2#废气混合箱混合,经“2#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2#自动喷涂线喷面漆工序废气与烘干工序(底漆和面漆)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3#废气混合箱混合,经“3#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4排放。废气分类收集,增加了1根排气筒P4。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一期)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一期)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有关要求,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二期)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喷枪清洗用水回用于水性漆调配,水性漆调配用水在喷漆烘干过程中全部蒸发损耗。

2.废气

项目(二期)产生的废气包括2#自动喷涂线喷底漆、喷面漆、烘干(底漆和面漆)工序的废气。

2#自动喷涂线喷底漆工序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2#废气混合箱混合,经“2#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2#自动喷涂线喷面漆工序废气与烘干工序(底漆和面漆)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3#废气混合箱混合,经“3#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4排放。废气分类收集,增加了1根排气筒P4。

3.噪声

项目(二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自动喷涂线和风机等设备运行时的机械噪声,采取隔声、消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包括废过滤棉(含漆渣)、废落地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聚氨酯面漆、固化剂、环氧底漆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库,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水性漆包装桶,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202210月21日-10月22日,青岛盛庆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二期)进行竣工验收检测。验收检测期间,项目(二期)生产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检测报告》(SQYZH-2202-0627T SQYZH-2202-0627-1)表明:

1.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P3P4废气中的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2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0)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限值要求。

验收检测期间,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VOCs、二甲苯浓度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3中的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新扩改建”“Ⅱ时段”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二期)厂界噪声检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限值要求。

排污许可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2022年11月3日,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完成了项目(二期)排污许可变更,编号:913702116903041239001Y。

六、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竣工验收检测结果表明,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二期)的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去向明确,项目(二期)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结论

验收检测期间,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二期)无重大变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批复及有关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二期)的《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可信,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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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2-11-18 11:17:12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办事处背儿山路1638号,利旧现有厂区的车间进行扩建,不增加占地面积。项目在1#车间新增 20台注塑机,在2#车间、5#车间各建设1条塑料零部件自动喷涂线,以环氧底漆、水性漆等为原辅材料,年产塑料零部件1200万件,年喷涂塑料零部件60万件。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项目(一期)在1#车间新增20台注塑机,在2#车间建设1#塑料零部件自动喷涂线,年产塑料零部件1200万件,年喷涂塑料零部件30万件。

项目(二期)在5#车间建设2#塑料零部件自动喷涂线,年喷涂塑料零部件30万件。项目(二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年运行300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8月,河北启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9月23日,项目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的环评批复(青环西新[2021]272号)。

20221月11日,公司组织专家完成了项目(一期)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

2022年9月,项目(二期)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3.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67%。

项目(一期)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项目(二期)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2.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的“5#车间建设2#塑料零部件自动喷涂线”,包括生产设备、污染治理设施及公用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二期)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相比,变动如下:

项目环评批复2#自动喷涂线喷漆、烘干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2#废气混合箱混合,经“2#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

项目(二期)实际建设2#自动喷涂线喷底漆工序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2#废气混合箱混合,经“2#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2#自动喷涂线喷面漆工序废气与烘干工序(底漆和面漆)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3#废气混合箱混合,经“3#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4排放。废气分类收集,增加了1根排气筒P4。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一期)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一期)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有关要求,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二期)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喷枪清洗用水回用于水性漆调配,水性漆调配用水在喷漆烘干过程中全部蒸发损耗。

2.废气

项目(二期)产生的废气包括2#自动喷涂线喷底漆、喷面漆、烘干(底漆和面漆)工序的废气。

2#自动喷涂线喷底漆工序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2#废气混合箱混合,经“2#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2#自动喷涂线喷面漆工序废气与烘干工序(底漆和面漆)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3#废气混合箱混合,经“3#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4排放。废气分类收集,增加了1根排气筒P4。

3.噪声

项目(二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自动喷涂线和风机等设备运行时的机械噪声,采取隔声、消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包括废过滤棉(含漆渣)、废落地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聚氨酯面漆、固化剂、环氧底漆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库,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水性漆包装桶,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202210月21日-10月22日,青岛盛庆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二期)进行竣工验收检测。验收检测期间,项目(二期)生产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检测报告》(SQYZH-2202-0627T SQYZH-2202-0627-1)表明:

1.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P3P4废气中的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2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0)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限值要求。

验收检测期间,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VOCs、二甲苯浓度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3中的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新扩改建”“Ⅱ时段”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二期)厂界噪声检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限值要求。

排污许可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2022年11月3日,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完成了项目(二期)排污许可变更,编号:913702116903041239001Y。

六、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竣工验收检测结果表明,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二期)的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去向明确,项目(二期)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结论

验收检测期间,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二期)无重大变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批复及有关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青岛顺美电器有限公司汽车、家用电器注塑零部件扩建项目(二期)的《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可信,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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